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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携钱物入境意大利特别提醒 [打印本页]

作者: 松文以马内利    时间: 2012-11-2 10:03
标题: 携钱物入境意大利特别提醒
中国驻米兰总领馆:意大利海关规定,非欧盟国家旅客入境意时,所携现金超过1万欧元、商品价值超过300欧元需向海关申报,超出部分需依法缴纳关税。如未申报,可作罚款或没收处理。他国到意大利的游客即使所携物品只是“过境”,也须主动申报并缴纳关税。

作者: ginger_xy    时间: 2012-11-2 13:35
还有这事!!
作者: 松文以马内利    时间: 2012-11-2 13:58
ginger_xy 发表于 2012-11-2 13:35
还有这事!!

大千时间无奇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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