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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8 15: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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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
就拿亚航给的invoice去报销,财务不会不认的。参考下面百度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根据这一规定,验证国外发票的真实性需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
但是,在上述政策的具体落实中,是不是每次出差的每张国外差旅费发票都需要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呢?上述规定对此问题已经作出了回答,即只有在“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或者“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才需要企业提供确认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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