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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2-5-9 08: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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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上海普陀区
彩虹的末端 发表于 2012-5-8 23:08 ![]()
首先,亚航不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公司,所以不受中国的商业法规约束;其次、亚航在机票销售合同中明确表示, ...
我所说的合同诈骗是指亚航明知天津6月停航的情况下,现在还在官方网站大肆销售今年下半年和明年从天津出发的航班,并且至今未在官方网站明显位置作出任何的善意提示。中国确实不是欧盟,对消费者的保护不力就是因为我们的法律不健全啊,我们的目的不是真的要多少赔偿(说实话,我本身也从没在天津出发过),我们是在提示亚航尽量提供全面的善后方案,更希望有朝一日能出台相关的政策保护我们的合法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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