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旅行网-北京淘游

保险
查看: 227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新闻] 张家界导游持刀威胁游客被销证 涉事旅行社停业整顿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5-14 08:50: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南长沙

 昨天,国家旅游局公布了两起旅游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理结果,其中“张家界湘西中旅导游威胁游客消费案件”中的持刀威胁游客导游杨佳欣将被吊销导游证,而涉事旅行社湘西中旅则要求其停业整顿三个月并处50000元罚款。

  据了解,国家旅游局投诉举报系统接到云南游客邱某某投诉张家界湘西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西中旅”)导游杨佳欣因收取自费项目费用不成持刀胁迫游客案件后,国家旅游局组成办案组赴湖南张家界会同湖南省旅游局、张家界市旅游局对“4·28”持刀威胁游客的涉案导游及所在旅行社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4月28日,导游杨佳欣受湘西中旅委派担任50人散客团的导游服务工作。在去往张家界的途中,杨佳欣向游客推销自费项目,旅游团中邱某某等16人表示不愿意参加自费项目,于是杨佳欣宣布“凡是不交钱的吃午饭时不准进去,合同自行作废,也不要跟我走”。随后,团队在阳和高速路口下行至阳和乡湘域酒店用午餐时,导游杨佳欣只为参加了自费项目的其他游客安排午餐,导致邱某某等16人的不满而发生冲突,杨佳欣随即到餐馆厨房拿了一把菜刀与游客对峙。其间游客报警,公安出警赶到现场处理时,杨佳欣已离开现场。根据公安人员现场协调,旅行社按照游客意见更换了导游,行程继续按原计划完成。据此,导游杨佳欣以不开餐为由来胁迫游客参与自费项目情况属实,且在与游客产生冲突过程中确实有持刀威胁行为。同时,经查证,导游杨佳欣承认增加自费是其个人行为,事先并未报告旅行社,其确有胁迫游客强制消费的行为。根据《旅游法》的有关解释,导游的行为视同为旅行社的行为,湘西中旅应该对导游擅自安排并强制购买另行付费项目的问题承担责任,且调查中发现湘西中旅还存在合同不规范、团队资料保留不齐等问题。

  有关杨佳欣持刀行为是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张家界市旅游局已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已责成事件发生地的慈利县公安局立案调查,依法处理。 (记者田虎)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分享到新浪微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讨论社区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合作伙伴
       
E旅行网 版权所有©2011-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2965号-2京ICP备13012965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2843号

手机版 | APP | 电脑版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