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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 11: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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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上海
台湾免签
一、澳大利亞(Australia)、奧地利(Austria)、比利時(Belgium)、保加利亞(Bulgaria)、加拿大(Canada)、賽普勒斯(Cyprus)、捷克(Czech Republic)、丹麥(Denmark)、愛沙尼亞(Estonia)、芬蘭(Finland)、法國(France)、德國(Germany)、希臘(Greece)、匈牙利(Hungary)、冰島(Iceland)、愛爾蘭(Ireland)、以色列(Israel)、義大利(Italy)、日本(Japan)、韓國(Republic of Korea)、拉脫維亞(Latvia)、列支敦斯登(Liechtenstein)、立陶宛(Lithuania)、盧森堡(Luxembourg)、馬來西亞(Malaysia)、馬爾他(Malta)、摩納哥(Monaco)、荷蘭(Netherlands)、紐西蘭(New Zealand)、挪威(Norway)、波蘭(Poland))、葡萄牙(Portugal)、羅馬尼亞(Romania)、新加坡(Singapore)、斯洛伐克(Slovakia)、斯洛維尼亞(Slovenia)、西班牙(Spain)、瑞典(Sweden)、瑞士(Switzerland)、英國(U.K.)、美國(U.S.A.)、梵蒂岡城國(Vatican City State)等42國旅客。
二、持有效美國、加拿大、日本、英國、歐盟申根、澳大利亞及紐西蘭等國家簽證(包括永久居留證)之印度、泰國、菲律賓、越南及印尼等5國旅客。
符合上揭條件,且未曾在臺受僱從事藍領外勞工作者,申請免簽證入國,須先經由網際網路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專為本案建置之「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先行上網查核作業系統」登錄證照及個人基本資料,取得憑證後,方能據以辦理登機及證照查驗手續;入境查驗時未能出示指定國家有效簽證或永久居留證者,將不予許可入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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