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旅行网-北京淘游

保险
查看: 212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新闻] 国际民航组织新规:禁止旅客托运电子香烟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6-17 11:01: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广州
http://www.caacnews.com.cn/newsshow.aspx?idnews=271017#0-tsina-1-96609-397232819ff9a47a7b7e80a40613cfe1

据法国《费加罗报》6月15日援引法新社报道,国际民航组织(ICAO)6月15日宣布新规定,今后禁止旅客在托运行李中放置电子香烟,但可以在机舱内携带电子香烟类装置。据悉,此举是为了将因电子香烟电池过热而可能导致的火灾隐患最小化。

  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主席奥卢穆伊瓦?贝纳德?阿留(Olumuyiwa Benard Aliu)在一份声明中表示,目前已有多起因电子香烟发热元件意外启动而导致托运行李起火的事故发生。此外,新规定也禁止旅客在机舱内对电子烟充电。

  此项新规定已写入2015-2016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国际民航组织还强调,自2014年12月以来,该组织已建议全球各大航空公司要求乘客随身携带电子香烟,以便能够迅速控制潜在火灾隐患。

  最近数月以来,全球因电子香烟电池过热而引发的事故逐渐增多。5月,法国一名年轻人就因此类事件导致手部严重受伤。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分享到新浪微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讨论社区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合作伙伴
       
E旅行网 版权所有©2011-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12965号-2京ICP备13012965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2843号

手机版 | APP | 电脑版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